音樂對現代生活而言是從外面來的、額外的東西,是商品,一門精緻的事業。音樂的吸引力主要發生在音樂會---任何型態的音樂會,從民謠、搖滾、西部鄉村音樂到音樂廳的音樂藝術,以及教會音樂。音樂會就像保存手工藝品的博物館,讓每個人都負擔得起門票。即使不是每人都愛音樂,卻有許多人認為自己沒有音樂活不下去。
在商業化的文化中,音樂圍繞著我們,給人一種逃不掉的感覺,這是否與這時代音樂的外部特性相互牴觸?我們從電視、賣場、電梯、等待電話轉接、耳機、車上都聽得到音樂,以上這些都是隱性的,娛樂性的,我們可以製造它,也可以關掉它,或視它為一種打擾—這就回到一開始談到的:音樂對生活來說是外加的。如果音樂不是這麼有魅力的話,我們可能不願相信:沒有音樂,人還是活得下去。
對原始的人類生活來說,音樂是從人裡面產生的,是每天生活的有機物。音樂是自然的---與生日、死亡、跳舞、工作、崇拜緊密連接,不需要到音樂廳或戴上耳機才聽得到音樂。哄小孩睡覺,大人就會唱歌;和別人在田裡工作時、喧鬧時、跳舞或禱告,都會唱歌。
另外一種說法,對祖先來講---舊約時代的人,就是我們研究教會音樂的起點---音樂具有功能性。學者Alfred Sendrey指出「音樂對早期的以色列人是一種實用的藝術。」傳說中「技術的起源」出自〈創世記〉4:20-22,猶八是一切彈琴吹簫之人的祖師,是人類第一位音樂家,從事「實用」音樂的職業,旁邊就是鐵匠與牧養牲畜的兄弟們。
說音樂具功能性或實用性,並不是武斷地認為音樂不美、沒有藝術的元素,也不是說早期人類的生活文化裡沒有極具天份的音樂家;倒不如說它的意義是音樂對人的生活是有機的,具有特徵性。當然總是有人努力練習技巧、因為能使用正確的方法控制變化多端的聲音讓人聽了感到享受。我們並沒有與祖先完全不同。我們與人互動時使用音樂,並不是因為愛表演的心態。我們跳舞、禱告都有音樂伴隨,給嬰兒哼唱搖籃曲,高聲喊叫與吹口哨也是音樂。我們無法逃避人性的最深層,也不能逃避音樂與人性的深層連結。
我們需要研讀舊約,研究它的音樂在人心最深處的、而不是表面上的影響。事實上我們需要在人的最深處全方位研究教會音樂,因為崇拜音樂如同崇拜本身,是人最深遠、持續最久的事之一。猶太人的宴席與節慶源自遊牧與務農。例如逾越節的起源就與原始的遊牧節慶有關,春天的遊牧活動開始之前會宰一頭羊,把羊的血灑在帳篷上。接著開始家庭聚餐。那時的血並非代表贖罪,而被認為帶有神奇的保護作用。
當時灑血的習俗混合未發酵的麵包,展開了耕作的慶典。它似乎來自農夫的顧忌,不想把舊的穀粒跟新的混在一起。此慶典也與季節交替有關,也可能是新年節日的由來。
以上兩個慶典皆與自然有關,混合成為一個慶典。第一是關於無法控制的事件,為此人祈求保護;第二則關於土地的和諧。然後發生新的事情,逾越節變成歷史正式記載的事件。舊約聖經〈出埃及記〉記載逾越節並慶祝奴隸獲得釋放自由。希伯來人開始看見上帝在他們歷史之中的作為,把他們從奴役中釋放,節慶開始慶祝上帝的大能。上帝的能力與同在被意識到,從創世以來到亞伯拉罕被呼召,出埃及記到頒布律法給摩西、先知、祭司、君王與先賢。
討論慶典似乎與我們的主題無關,但與音樂大有關係,因為音樂與生活緊密連結,尤其與節慶以及崇拜記念有關。當慶典基本上與自然連結,音樂就和慶典本身一樣扮演神奇的角色。當慶典脫離魔法,慶祝上帝在歷史上在我們當中的作為,音樂就擔任敘述的角色,乘載著上帝大能作為的故事,令人想起神父長袍邊所掛的驅魔鈴聲:「袍子周圍底邊上要用藍色、紫色、朱紅色線做石榴。在袍子周圍的石榴中間要有金鈴鐺:一個金鈴鐺一個石榴,一個金鈴鐺一個石榴,在袍子周圍的底邊上。亞倫供職的時候要穿這袍子。他進聖所到耶和華面前,以及出來的時候,袍上的響聲必被聽見,使他不至於死亡。」 (出埃及記28:33-35)還有背叛的百姓唱歌圍繞在金牛犢四圍(出埃及記32:1-18)、信奉巴力的先知把音樂當做咒語想操控他們的神(列王記上18:26-29)。
當以色列人明白上帝確實在他們的歷史中動工,音樂的屬性在他們的生活中根本地改變了。米利暗向上帝獻上從為奴之地被釋放的讚美詩:「你們要歌頌耶和華,因他大大戰勝,將馬和騎馬的投在海中。」(出埃及記15:21)崇拜中的音樂正是為了記念上帝為他們行了大事。
(取自 Te Deum— The Church and Music, Paul Westerrmeyer 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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